投资贵金属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但如果没有选择正规的平台、靠谱的机构,则很可能踩坑。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投资贵金属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经过梳理,李某认为其与珠宝公司的交易模式应为贵金属期货交易,而该珠宝公司的经营范围仅为销售珠宝首饰、珠宝设计,于是起诉要求解除双方铂金投资合同,同时要求珠宝公司返还30万元定金及利息损失。

珠宝公司则主张,双方之间为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李某应承担铂金贬值造成的损失,同时因李某拒不补交定金也不提货,公司为减少损失以173元每克的低价处理掉其定购的8千克铂金,损失36.7万元。于是,该珠宝公司也提起反诉,要求李某支付剩余货款145.1万元后提货,同时赔偿36.7万元的损失。

法官提醒,作为投资人和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对于保险、公募基金、贵金属等金融产品,应当提前了解机构信誉、交易模式并预判投资风险,否则便很容易“踩坑”。与此同时,相关行政机构和行业组织也应采取有力措施填补监管漏洞,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为投资人和消费者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