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句话把人性中的丑陋赤裸裸的揭露了出来。已经拥有的,觉得反正是到手了,就不会再好好珍视了,也不用心对待了。还要再盼望着那些没有得到手的,处心积虑只为贪婪更多更好的。

人间很多悲剧,就是被人性中这样的贪婪牵引出来的。自己明明是有了婚姻家庭了,身边有着一个同甘共苦过日子的伴侣了,可心里始终觉得这个伴侣不是理想的爱人,各种嫌弃,各种看不上,然后,假借对婚姻生活不满意为很好的掩饰理由,就在婚姻外偷爱,然后在刺激中品尝着所谓的真爱的甜蜜滋味。

偷来的爱,果然是真爱吗?会是人们向往的理想爱情吗?如果是真爱的话,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因此而沦为了杀人凶手呢?

真爱不是让人体验美好的吗?当人沉溺在这种偷来的爱情中,还要沦为杀人凶手时,这样的爱情,怎么可能还配称为爱情呢?假借爱情的名义,去做十恶不赦的蠢事,这样的爱情怎么能让人信服呢?偷来的爱,谓之奸也,奸又近杀也,所以,很明显,偷来的爱本质上来说,离凶险是非常靠近的。

辽宁某地有夫之妇丁华,和丈夫王胜结婚后,总觉得丈夫不够理解她,不能呵护她让她体验到被宠爱的感觉,性格粗鲁直率的王胜,显然不是丁华心中的理想爱人。她说丈夫从来都不顾及她的感受,没有为她着想过什么,她面对这样的婚姻生活,心里非常失望。

她想要的婚姻生活是像爱情一样浪漫温暖甜蜜的,面对现实,她又因为孩子小,不能怎样,只能这样一直和丈夫过日子。正当她渴望爱情时,同村一个和妻子分居很久的男人栾某波,来到了她的身边,这个比她大9岁的男人,善解人意,和她聊天总是那么温柔体贴,总是给她带来温暖的安慰,让她非常感动,也慢慢对他产生了一种依赖感,她爱上了他。

一边是不够理想的丈夫,一边是善解人意温柔安慰她的栾某波,她和丈夫吵架了,受委屈了,也总是喜欢向栾某倾诉心声。栾某波就成了她的心灵港湾,她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这个成熟温柔体贴的男人了。

终于有一天,二人突破了道德和婚姻底线,滑进了偷情的深渊,丁华沉溺在栾某波的无限柔情中,无法自拔,她非常喜欢和栾某波在一起的感觉,她说和丈夫在一起时就像是受酷刑,而和栾某波在一起时就是最美好的享受,这天壤之别的感觉,使丁华像鬼迷心窍了似的,一有机会就和栾某波在一起。

丈夫王胜经常在外面打工,所以,她和栾某波的偷情也越发肆无忌惮起来。直到有一天,当王胜回家时,突然撞到了她和栾某波的偷情现场,这件事才彻底被知道了。可是为了孩子,王胜也没有闹着离婚,丁华也向丈夫保证自己以后不再做这事了,只是在这之后,二人的夫妻关系越加恶化,王胜对她更加粗暴了。

王胜给她的委屈加倍了,她又受不了向栾某波倾诉,二人又找机会在一起了,而且还让对她根本没有真正放心的王胜,又在栾某波家逮住了二人。事情闹大了,王胜这次再也不想忍受了,回到家他和丁华大吵,还拿起了家里的菜刀吓唬丁华,说她要是再找栾某波,他就杀了她。丁华听到丈夫这样暴怒的话,心里非常害怕,就赶紧给栾某波说了这些。

迷失在甜蜜爱情中的栾某波,一听丁华的话,立刻就对丁华说,他要先下手为强,借着爱情的名义,这对男女,就这样一拍即合,最后二人一起商量了害死王胜的计策。

丁华在给丈夫做的晚饭,饭菜中掺安眠药的时候,心里还是胆战心惊的,她说自己当时心里也很害怕,可是她还是没有中止自己的行为,最后还是和栾某波一起把王胜残忍杀死了,还把尸体埋了。悲剧发生后,丁华看着自己的孩子,才顿时醒了自己迷失很久的良知,她说自己后悔了,错了,可是却晚了。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是不能说什么对错的,可是丁华却用了这种方式追求自己的幸福,幸福没有追到,她把自己这辈子彻底毁掉了,怎么不叫人痛惜呢?也许像丁华这样心理的人还有很多,他们也觉得自己在婚姻里不幸福,身边的爱人根本不是自己理想中的样子,面对这样的婚姻生活,是选择理智结束,还是选择用偷情出轨去解决问题呢?

想必我们心中都有了正确答案,婚姻生活不理想,想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不能用偷,用伤害的方式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更不能用罪恶的方式,去换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偷来的爱,可能是真的在一时之间令人感动,因为新鲜,因为一时的温柔,因为刺激,使人鬼迷心窍的心甘情愿去飞蛾扑火。

可是最后呢?迷失了清醒的自己,丧掉了人性中的良知,用极罪恶的方式,去绾结所有的一切,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可它带来的痛苦,却要太多无辜的人来承受,痛惜之余,是不是叫人深恶痛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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