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底,保险资金在A股举牌了约120家上市公司。而近日监管层的表态,再次把险资举牌推到了风口浪尖。这一次空前的纷争,无论对保险行业的持续发展,还是对股票市场的稳定壮大,以及法规的完善和市场的有效监管,无疑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就上市公司而言,作为被举牌收购的目标,理论上讲,有助于目标公司价值的发现和提升,有助于提升目标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有助于完善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助于目标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有可能实现购并主体和目标公司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促进公司做大做强。但是,举牌的结果,也有可能改变被举牌收购目标公司的控制人,进而撤换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市场上的一些著名公司、著名品牌的成长历程往往与管理团队的长期努力密切相关,如若举牌的结果影响了管理团队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则不利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利于目标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可能造成投资者、管理者、目标公司各方全盘皆输的局面。

从监管层面来看,要继续鼓励险资等机构资金投资股票市场,依法依规进行监管的同时,还需要继续致力于完善有关举牌收购的市场机制和法规制度建设。当然,在成熟的股票市场中,无论是恶意举牌和善意收购都被规则所允许,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目前的险资举牌而言,应当鼓励险资以及其他金融资金举牌金融类公司,包括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当前,应当制定相应规则,适当限制险资以及其他金融类机构对于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进行以取得控制权为目标的战略投资,仅允许其对该类公司进行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投资。应限制保险机构等金融类企业过度介入非金融类上市公司重大决策以及生产经营管理,避免南玻A事件以及之前的宝万之争等类似事件的重演。保监会则需要继续强化对保险机构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期限错配等潜在风险的监管,加强对保险创新产品的监管,从资金源头对风险进行管控。

此外,我国市场上的险资举牌案例,也暴露出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矛盾和冲突。是资本雇佣劳动还是智力支配引领资本?从长期看,在保持现代公司制度主流地位的前提下,还需要讨论和研究公司治理的特殊架构安排。(中新经纬APP)

【专家简介】李永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金融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理论与实践、国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