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怀孕能离婚吗

一、女性怀孕能离婚吗

能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怀孕期间女方能主动提离婚吗

怀孕期间女方能申请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限制。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能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女方能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患有精神病能离婚。

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其配偶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