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录春任青海省副省长
据《青海日报》报道,1月13日下午,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西宁举行。会议决定任命何录春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何录春
何录春,男,汉族,1971年4月生,湖南安仁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农学学士。
现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1.09—1995.06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园艺专业学习
1995.06—1996.12湖南省临武县同益乡政府干部、团委书记
1996.12—1998.03湖南省临武县同益乡副乡长
(1996.02—1997.08挂职任湖南省临武县同益乡三村党支部书记)
1998.03—1999.10湖南省临武县同益乡党委副书记
1999.10—2001.02共青团湖南省临武县委书记
2001.02—2001.05湖南省临武县武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2001.05—2002.12湖南省临武县汾市乡党委书记
2002.12—2005.06湖南省临武县副县长
2005.06—2006.05湖南省临武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5—2006.12湖南省桂东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6.12—2010.04湖南省桂东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04—2011.05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区长(2010.05)
2011.05—2013.12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
2013.12—2014.12湖南省常宁市委书记
2014.12—2015.01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1—2016.09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16.09—2017.05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7.05—2018.07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07—2019.03湖南省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9.03—2019.12湖南省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9.12—2020.01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3]
2020.01—2021.02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21.02—2021.04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书记
2021.04—202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书记,贵港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3.01—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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