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介入调查紫航海鲜大饭店舆情相关情况。
2月27日下午,大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二次情况通报,通报调查结果:经查,宋某某拾金不昧行为属实,予以褒奖;涉事第三方保洁公司有关负责人在与宋某某沟通中处置不当,宋某某离职,在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基础上,西岗区有关部门协助推荐工作;涉事饭店内部管理不到位,对在事件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拾金不昧、离职辞职经过、拾到的钱财占为己有是诬陷还是事实、饭店相关人员发表不当言论等等,这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调查的内容吗?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哪一条规定进入调查的?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公安局派出所的职责,相关部门,到底是这家饭店背后的能量大还是存在其他问题?本来这个事情,问题就不大,正规程序调查清楚,大家都能明白,最多也就对饭店的相关人员有较大影响,可你弄个不该处理的单位来处理,是向广大百姓表达什么意思呢?
不要愚弄百姓,中国人已经觉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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