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是西汉的开国皇帝,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皇帝。刘邦这个人物形象很丰满,一方面,他是帝国之君,具备崇高的历史地位;而另一方面,由于他是平民出生,并且起事很晚,因此,在民间有很多关于他的逸闻趣事。
据史载,年轻时的刘邦,只是乡里的一名混混。整日无所事事,在家乡周边晃荡。他的父亲也是拿他没办法,很早就放弃他了,让他自身自灭。刘父的这种放养方式,还真是顺从了刘邦的天性,他就这样慢悠悠的晃荡着,一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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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岁了才谋取了当地的一个“亭长”职位,应该可以算成是秦国的一个基层公务员吧。但是,做了公务员的刘邦,性格里还是充满了无赖气质,有两件事情可以充分说明。
第一件事情就是他后来的岳父吕公从外地迁居到沛县,刘邦戏弄萧何的故事。吕公是一位很有名望的人,所以沛县县令专门设宴款待,并在沛县广发邀请函,有头面的人物都去参加了。这个活动本来没有邀请刘邦,因为他只是个不起眼的亭长。然而,刘邦本人可不认为,他大咧咧的去参加了。到了宴会现场,他看见是萧何在安排座位,便问萧何怎么坐法。萧何说按规矩送礼不满千金的只能做到堂下,刘邦竟然随口说自己“送礼万两”,也不管萧何的意见就坐到首座。这种勇气和自信,果然是皇帝的气概!
第二个事情就更厉害了。相传,刘邦喜欢吃狗肉,这习惯在古代绝对属于很小众的爱好。但刘邦吃狗肉,从来都不自己做,而是盯着一个人吃,这个人就是樊哙。樊哙当时在沛县经营着一家狗肉店,刘邦无意去吃过一次后就再也忘不了那肉的味道,频繁的去樊哙店里吃。正常情况下,有回头客的生意老板应该高兴才对,可樊哙遇到刘邦这个主顾却郁闷不已。原因在于我们伟大的刘邦同学有个优秀的习惯,那就是吃东西从不给钱,能拖就拖。这样三番五次的下来,樊哙只能把狗肉店给搬到另一偏远的地方以躲避刘邦。然而,作为地头蛇的刘邦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樊哙的新店,像没发生啥事似的继续去吃狗肉。
正是因为刘邦厚着脸皮去吃樊哙的狗肉,反而让樊哙和他成为了最真心的朋友,刘邦和吕雉结婚后,吕雉的妹妹又嫁给了樊哙,两人成为了连襟关系。在后来的岁月里,樊哙帮助刘邦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军事胜利,为汉帝国创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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